市民食用的是不是“塑料米”?这批米来自何处?真实情况究竟如何?记者做了调查。
5月12日,玉溪一自媒体微信公众号发布了一条帖子,称市民任先生对其爆料自己公司买的米吃出了塑料,且已经吃了两天。到现场了解情况并拍摄了相关视频后,该微信公众号网友发布了这条题为《玉溪市民吃出“塑料米”百煮不烂》的帖子。
帖子一出,立即引发网友对“塑料米”的讨论及关注。有的网友对“塑料米”的危害表示担忧;有的表示不存在“塑料米”,因塑料造假成本更高,淘米时就会被一眼认出;有的认为可能是米中混入的异物,就如有时米中会拣出沙石等杂物一样。
5月15日,记者见到了网帖中所称的爆料者任先生。“我反映过我们公司吃的大米中掺杂着少量像塑料一样的白色颗粒,没说我们吃的是‘塑料米’,我认为这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任先生说。
据任先生所述,4月22日,公司采购员到红塔区彩虹桥批发商业市场一粮油店购买了10袋品牌为“稻花香”的大米及一些食用油、盐巴。5月12日中午在员工食堂吃完饭后,煮饭工人手里拿着几颗白色颗粒询问他们是啥东西,说是早上泡米时从米里拣出来的。在不知道是何物质的情况下,为确定这么多东西的确是从未吃完的稻花香大米中拣出来的,任先生和其他几位同事查看了锅里早上煮熟后未吃完的米饭及米袋子里剩下的1/3袋大米。
“翻看了锅里,没发现有白色颗粒,前几天吃饭时也没注意饭里是否有白色颗粒。在剩下的1/3袋大米里,我们找到了10多颗相似的白色颗粒。”任先生说,“然后,我们又从仓库里抱了一袋未开封的稻花香大米,倒出2/3袋大米后,又找到了20多颗白色颗粒。”
在确定白色颗粒来自稻花香大米后,任先生和其他同事拿着未吃完的1/3袋大米及拣出来的白色颗粒,到粮油店要求换货,粮油店老板听完他们的描述后,表示之前也没听说过这种情况,但还是立刻换了10袋其他牌子的大米给他们。
随后,在粮油店工人和其他见证人面前,任先生又打开了第3袋未开封的稻花香大米,全部倒出后拣出三四十颗白色颗粒。“不多,但就是每袋都有,比米白、硬,看着像塑料,用打火机烧后不会燃烧,会被熏黑,不知道是什么。”任先生说,“这是第一次在这家粮油店买大米,以前也没发生过类似情况。”
本次涉事的粮油店位于红塔区彩虹桥批发商业市场,这个40多平方米的店铺内经营着60多种不一样的品牌、等级的大米,以及少部分食用油、面条等预包装食品。老板朱利民自1987年便开始从事大米收售,销售涉事大米品牌已经6年时间。
“我是从昆明市官渡区东方红精米加工店(以下简称‘昆明精米加工店’)拉来卖的,他们家从原产地进购稻谷原料,用火车拉来后自己加工出售,只做这个牌子的大米。我们合作也有6年了,从来没出过问题。”朱利民说,“12日那天他们(任先生)来找我说从我这里买的米里有东西,要换货,我想着既然是自己的产品有问题,就该负责。为他们换货后,我问店里的工人有无另外的人来反映这样的一个问题,工人都说没有。”
朱利民表示,店里该品牌的大米是4月20日自己从昆明精米加工店进购的,一共40袋(25㎏/袋),到5月12日为止一共销售了27袋,剩下13袋(包括任先生退回的9袋)被红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执法人员扣押了。事情发生后,朱利民对已售出的涉事大米进行了积极主动召回。
在对3位长期从事粮业的业内人士采访中,其表示所谓“塑料大米”造假成本均价在10元/㎏左右,而市面上流通的大米每千克售价在4元至8元之间,造假成本过高,而且容易被发现,商家没有造假动机。之前就有业内人士出来辟谣,市民看到的“塑料大米”生产视频其实是再生塑料颗粒的加工、造粒过程,并非“造大米”。
据业内人士介绍,目前市面上流行的大米“作假”主要有四种,一是冒用品牌,把等级不高的米装进冒用品牌的包装袋里,挂羊头卖狗肉;二是将积年的陈米用抛光机抛光增加米粒光泽;三是在大米中喷洒或添加香精增加大米香度;四是冒充优质稻谷产地,或是与品牌大米名称打“擦边球”。
对于这次事件中出现的白色颗粒物,业内人士推测有两种可能,一种是这种白色颗粒物为制作包装大米编织袋的原材料,在生产的全部过程中混入编织袋里未完全清洗整理干净就出产装米;二是加工大米的厂家进购稻谷原料时,运输货品的车厢之前运输过别的货品或与别的货品一起运输(如这次的白色颗粒物),在稻谷运输、装卸过程中就非常有可能混入,分拣中,由于目前加工大米的机器设备不易识别与大米颜色、形状、大小相似或相近的物品,易引起少量杂物混入其中。
5月15日上午,记者在红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见到了被扣押的13袋大米,外包装标识为“稻花香”(二级),生产加工方均为昆明精米加工店。据了解,这些大米中11袋生产日期标识为“17年04月07日”,2袋为“17年04月15日”。经过执法人员调查,涉事大米来源与基本情况和朱利民所说的基本一致。
“12日下午接到电话举报后,我们就派执法人员立即赶往现场做出详细的调查,随后成立专案调查组对该事件立案调查,将涉事大米进行抽样送检。”红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大队大队长耿志坚说,“同时,为防止类似大米在市场内流通,我们近期专门组织执法人员对粮油市场进行了全面排查,到目前为止暂未发现该类涉事大米。市民若有相关线日下午,在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红塔区粮食局等部门及多家新闻媒体的见证下,红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扣押的13袋涉事大米编号后进行逐袋开封检查。经过执法人员的仔细检查,在11袋(共计275㎏)生产日期标识为“17年04月07日”的大米中发现白色可疑颗粒物共计18.2g,在生产日期标识为“17年04月15日”的2袋(共计50㎏)大米中未发现白色可疑颗粒物,执法人员随即对白色可疑颗粒物进行送检。经鉴定,该白色可疑颗粒物为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生产原材料(化学名: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酯,简称PET)。
5月16日,红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赶往昆明精米加工店及当时运送稻谷原料的火车站,在昆明市官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配合下进行调查取证。经查,昆明精米加工店有食品生产许可证等合法资质。在现场对该店4个批次(包含4月7日产)的库存稻花香大米开袋检查后,未发现类似白色可疑颗粒物。
“根据目前的调查情况,该事件中发现的白色可疑颗粒物可排除人为故意掺杂掺假。”耿志坚表示,“我们将依法依规对该案做处理。”
下一步,红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将继续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强化企业主体责任,严打各种食品违法犯罪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