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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4-06-27 10:18来源:节能与综合利用处阅读次数:
你们在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加快布局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回收再利用体系的建议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省从机制构建、市场主体、规范回收、溯源体系、探索创新四大方面,积极地推进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以下简称动力电池)回收利用工作,逐渐完备回收利用体系建设。
截止目前,全省在建在用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综合利用产能超45.3万吨,已建成综合利用产能30.5万吨,其中再生利用产能 23.9万吨。2023年全国利用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电池22.5万吨,我省综合利用量共计2.4万吨,约占全国总量10.67%。
我省现有产能已远超未来三年需求,截至2023年12月全省共有新能源汽车63.06万辆,不考虑混动车型,测算全省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装在用量约在22.1万吨左右,我省2024年将产生新能源汽车废弃动力电池不超过2.97万吨、2025年不超过4.45万吨,2030年预计不超过20万吨,全省建成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产能已实现对省内新能源汽车废弃动力蓄电池的全覆盖。
省发展改革委一是制定《安徽省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推动实施回收循环利用行动,积极支持合乎条件的设备更新、循环利用项目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超长期特别国债等资金。二是起草《支持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产业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鼓励综合利用企业申报创新平台,统筹利用现有资源,加大资金支持力度,力争在共性关键技术、前沿引领技术和关键装备领域取得一批原创性、引领性的技术成果并加速产业化。三是落实《支持新能源汽车产业集群建设若干政策》,对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经营、管理、创新模式开展创优评选,对评选出的优秀案例予以奖励。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牵头成立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试点工作协调小组,印发《安徽省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试点实施方案》,各部门联动发力,2022年顺利完成试点验收,全省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试点工作走在全国前列。
我省建成并实际开展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的企业17户,截至目前,共计培育国家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综合利用规范企业11户,数量位居全国第四,长三角第一位;将国轩高科、绿沃循环等一批综合利用企业纳入国家级绿色制造体系,充分的发挥有突出贡献的公司的示范带动作用。
省商务厅。一是完善回收拆解网格布局。严格执行《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技术规范》《报废机动车拆解企业污染控制技术规范》等规定,依法开展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资质认定。截至2024年1月,全省共有报废机动车回收资质企业60家,其中58家具备新能源汽车拆解能力。二是指导报废车辆回收。2021-2023年,全省报废机动车回收资质企业分别回收报废新能源汽车7556辆、6548辆、9196辆。对动力电池缺失的报废新能源汽车,指导资质企业依法索要书面说明。三是规范废旧电池拆卸交售。督促资质企业严格执行报废新能源汽车拆卸规范,及时录入工信部“新能源汽车国家检测与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综合管理平台”(以下简称“国家溯源管理平台”)。对拆卸后的废旧动力电池,依法交售有资质的企业处理。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引导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企业组织逆回收,与省商务厅等6部门在全国开创性开展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区域中心试点企业(站)培育,先后公布试点企业(站)6家。2024年工业与信息化部将发布《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综合利用管理办法》,我省开展该试点探索所依据的文件和标准将被废止,按照文件规定,我省也将停止区域中心试点企业探索。省发展改革委。安排省级财政专项资金,持续推进国家废弃陈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重点城市建设,推动合理地布局废弃陈旧物资回收站点,加强废弃陈旧物资分拣中心规范建设。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支持有关部门开展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区域标准研制,截至目前,已发布《车用锂离子动力电池回收利用放电技术规范》《电动汽车用动力锂离子电池单体热失控测试方法》《车用动力电池回收利用 低速动力车梯次利用要求》《废旧锂离子动力蓄电池单体拆解技术规范》《新能源汽车在用车动力电池性能测评服务规范》《废旧锂离子动力蓄电池贮存安全技术条件》6项安徽省地方标准。
我省基本完成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溯源体系构建,依托国家溯源管理平台开展监管,对纳入管理的17户综合利用企业按月向工信部报送数据,国轩高科、巡鹰动力、绿沃循环等综合利用企业基本建成产品全生命周期追溯系统。依照国家平台数据,全国90%以上的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最终将进入规范公司进行梯次利用或再生利用。
一是指导企业自发成立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回收利用产业联盟和专家技术委员会,联盟企业在动力电池残值检测与评估平台、动力电池残值交易买卖平台、动力电池回收利用研发技术平台方面做了很好的探索,一批标杆企业正引领全省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综合利用产业高质量发展。二是依托全省工业节能环保“五个一百”目录、“四新”推介会、优秀案例场景等平台加快先进技术装备推广应用,将废旧锂电池资源化利用生产线智能化改造、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梯次利用光储充一体化技术等一批综合利用技术纳入目录推广,将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综合利用纳入绿色化改造方向给予统筹支持。
结合您及诸位代表提出的“废旧动力电池进行分类管理”、“构建动力电池报废量科学预测体系”等建议,我们将继续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强化部门合力落实监管。落实即将出台的《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综合利用管理办法》,切实加强窗口指导,按职责落实溯源监管,支持开展区域标准研制,鼓励行业协会制定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高质量团体标准,一同推动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产业健康有序发展。
二是积极争取废旧动力电池分类管理。积极向上级主管部门建议,在制定《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管理办法》时,将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电池分类管理纳入其中。
三是加强废旧动力电池预测。结合最新新能源汽车保有量、动力电池迭代更新等信息,科学预测废旧动力电池退役量,切实加强窗口指导,引导产业科学布局,不断的提高我省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回收利用产业核心竞争力。